案件结果
周某与徐某登记结婚,房屋属于周某婚前购买,系婚前财产,最终本案经调解,周某支付徐某补偿16万元。
基本案情
周某与徐某系在婚恋网站相识,后登记结婚,登记结婚前,周某购买房屋一处并登记周某个人的名字,系贷款房屋,婚后周某公积金偿还贷款,截至起诉时婚后偿还贷款数额共计10万元左右,因徐某身体不适在家休息,没有生活来源,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,无奈之下起诉离婚,徐某委托律师处理,争取共同还贷部分及还贷增值部分,徐某要求对方给付10万元即可。最终本案经律师调解,周某支付徐某共计16万元,委托人对此非常满意。
律师点评
婚姻家庭案件不仅涉及财产的分割,还牵扯到双方的感情,事实上是很复杂的,本案的周某与徐某刚结婚时也是生活非常甜蜜,家庭和睦,如胶似漆,也曾经真心的相爱过。但是因此家庭琐碎的事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收场。虽然最终感情破裂,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,买卖不成仁义在,本案最终双方还是握手言和。最终一别两宽各自欢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