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案情
委托人的经营范围主要系生产喷气织机,因需求向对方多次购买储纬器、喷气双喷等配件,因对方生产的部分产品涉嫌侵权等,加之委托人资金周转困难,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货款,对方起诉主张货款,后委托人委托律师处理。
案件结果
本案经过两审法院,一审法院认定委托人应当支付对方货款共计164万元,委托人上诉,经二审法院调解,本案最终与对方协商确定货款数额为82万元,委托人半年内分五期支付对方。一审诉讼费由对方承担,为委托人减少损失80余万元,委托人对此非常满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