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案情
委托人于2016年10月份起多次向被告转款,共计转账支付265000元,后又向被告提供现金借款35000元,后被告于2016年10月30日向委托人出具借条一份,确定借款总额为30万元,并约定还款期限,但被告到期之后迟迟不偿还借款。还款期限早已超期,委托人徐某某就还款事宜与被告邱某协商多次无果。无奈之下,委托徐某某本所律师代为起诉处理。
二、案件焦点
(一)借款本金是否为30万元整?
因借款转账支付的仅为265000元,因民间借贷审查较为严格,加之本案系公告送达,对于证据要求更高,最终我方提供录音等其他证据与借条综合证明借款总额为30万元。
(二)超出借款期限的借款利息?
本案中,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了借款利息,因此在借款期内是不计算利息的,但是超出借款期限后,计算利息,按照年利率6%计算。该案系2017年判决,当时按照年利率6%计算利息,现在计算利息的标准发生变化,一般是按照银行的市场报价利率确定。
三、案件结果
最终本案经代理人到被告户籍地开具证明成功公告送达,最终经开庭,法院支持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,且依据委托人申请查封房屋一处,现委托人已经全部拿回案款,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律师建议
民间借贷纠纷,建议借款需谨慎,若是对方长期不还款,及时咨询律师,及时处理,避免超过诉讼时效,同时尽早处理有利于拿回款项,一般该类事宜处理越晚风险越高。因此律师建议大家,合法合理及时维权。另外若是对方出现债务危机,建议及时查封其相关财产,避免出现损失。